公之于众的成语故事

拼音gōng zhī yú zhòng
基本解释公:公开;之:代指事物的内容;于:向;众:大众。把事情真相向大家公布。
出处清·无垢道人《八仙全传》第68回:“曾向玉帝上过条陈,拟把电力公之于众,要使人间负有执法权者,皆可利用吾电,以惩治恶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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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公之于众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易放难收 | 宋·朱熹《答巩仲至》:“所谓修辞立诚以居业者,欲吾之谨夫所发以致其实,而尤先于言语之易放难收也。” |
| 从俗浮沉 | 汉 司马迁《报任少卿书》:“故且从俗浮沉,与时俯仰,以通其狂感。 |
| 习非成是 | 西汉 扬雄《法言 学行》:“习乎习,以习非之胜是,况习是之胜非乎?” |
| 丑声远播 | 《宋书·卢陵孝献王义真传》:“咸阳之酷,丑声远播。” |
| 尾生之信 | 《庄子·盗跖》:“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,女子不来,水至不去,抱梁柱而死。”《史记·苏秦列传》:“信如尾生,与女子期于梁下,女子不来,水至不去,抱柱而死。” |
| 知其不可而为之 | 《论语·宪问》:“子路宿于石门。晨门曰:‘奚自?’子路曰:‘自孔氏。’曰:‘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与?’” |
| 度己失期 | |
| 分路扬镳 | 北齐 魏收《魏书 拓跋志传》:“洛阳我之丰沛,自应分路扬镳。自今以后,可分路而行。” |
| 赴汤蹈火 | 晋 稽康《与山巨源绝交书》:“长而见羁,则狂顾顿缨,赴汤蹈火。” |
| 有血有肉 | 秦牧《艺海拾贝 核心》:“但是总觉得那种思想交锋并不是有声有色,有血有肉,语言独特,激动人心的。” |